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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人社办发〔2019〕32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在蓉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5-15 来源:职业能力建设处、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浏览量:3,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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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在蓉事业单位 

  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中央在蓉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及中央在蓉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省级各部门、中央在蓉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9410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核科目及工种 

  2019年度技术等级考核包括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以下简称“实操考核”)两个科目,考核工种涉及24个行业104个工种(详见附件2),考核等级为初级(技术五级)、中级(技术四级)、高级(技术三级)等三个级别。 

  其中汽车驾驶员、公路养护工、农艺工、渠道维护工、中式烹调师、电工、绿化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公共服务岗位工、仓库保管工等10个工种理论考试以及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操考核,为“统一笔试科目”,采用机读卡答题方式进行;其他工种理论考试方式由各考评点决定;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其余工种的实操考核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三、工作进度安排 

  3月下旬,部署工作;410日至430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工作;525日组织统一笔试科目理论考试;510日至620日,组织统一笔试科目以外的理论考试和全部工种实操考核;7月公布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成绩,成绩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接受查分申请。 

  四、考务工作 

  (一)申请报名。 

  报名工作在2019410日至30日期间进行。报名人员应本着自愿原则,按规定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向单位提交《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实际情况审核资格,指定专人负责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sc.hrss.gov.cn)网上办事大厅栏目“机关工考入口”(以下简称“机关工考入口”),按系统提示填报报考人员信息,上传考生照片,并打印《报名表》,审核人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公章。 

  初审合格后,由报考者所在单位指定专人持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报考人员身份证、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到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2019430日前结束。 

  (三)报名及缴费确认。 

  网上审核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报名人员到省鉴定中心缴纳考试费用,办理报名手续。收费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有关问题的函》(川财综〔201720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统一笔试科目考试费在考生报名审核时由省鉴定中心收取;统一笔试科目以外的理论考试和全部工种实操考核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的考评点在组织考核时收取。省鉴定中心在办理报名手续完成后,通过“机关工考入口”在系统中对报名及缴费情况进行网络确认。 

  (四)考场编排及打印准考证。 

   5月20至23日,报考人员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机关工考入口”按系统提示统一打印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 

  实操考核和非统一笔试科目的理论考试准考证,由各考点按照相关考务工作要求组织编排、打印,考试前发给考生。 

  (五)考试。 

  统一笔试科目考试在525日进行;统一笔试科目以外的理论考试和全部工种实操考核在2019620日以前完成。 

  (六)考试成绩管理。 

  1.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以上者为合格。 

  2.待考核工作结束后统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机关工考专栏公布考核成绩。 

  五、组织培训 

  按照“培训自愿、考培分离”的原则,由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自行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点参加培训。 

  (一)时间安排。 

  一笔试科目考前培训工作于2019524日前完成,统一笔试科目以外的理论考试和全部工种实操考核考前培训工作于619日前结束。 

  (二)组织培训。 

  具体承训工作由成都市技师学院等24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省直培训点负责(详见附件4)。培训开班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培训点直接通知培训对象所在单位或本人。 

  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负责对各省直培训点的教学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各培训点须根据相应的工种技术等级标准,按照推荐教材制定培训教学计划,报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备案后实施。 

  (三)教材选定。 

  培训教材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教材书目》(详见附件5)选购,未列入该书目的培训教材由承担培训任务的省直培训点选定或选编;需全省统编教材及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或选购的教材,可与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对接。 

  六、证书管理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统一发放、统一管理。考核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其主管部门统一向省鉴定中心申领,领取后及时发放给考核合格人员。 

  七、待遇享受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实行考聘分离。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合格,并按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实施聘任(用)的人员,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备案)后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是全面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统筹协调,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加强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做好资格审查,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做好考试考核工作,做到时间、标准、程序“三统一”。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考培点要依据《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组织好培训、考务工作。对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做好相关参考人员思想工作,大力宣传解释政策规定,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技术工人,切实维护好技术工人的切身权益,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九、联络方式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李国平、雍朝康 电话:028-86113498 

  省鉴定中心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咨询:  

  联系人:易翠玲、伍晓伟 电话:028-86140132 

  考务工作咨询:  

  联系人:郭庆忠         电话:028-86112339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培训业务工作咨询: 

  联系人:邹 绮        电话:028-86114782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考条件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种分类目录 

        3.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 

        4.2018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点 

        5.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业务培训教材书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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